所謂立面照明又稱建筑物照明,是用燈光重塑建筑物夜間景觀的照明,屬于夜景照明的一部分。目的是利用燈光重點烘托建筑特點,并有機的與周圍環境相結合,創造一個和諧、優美和富有特色的夜景圖畫,以此來表現該建筑物的夜間形象。
一:立面照明通用設計原則 :
(1)建筑物照明設計應符合城市夜景照明專項規劃的要求,并與工程設計同步進行。
(2)照度、亮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值應符合相應國家規范的規定。選擇節能型光源和高效燈具,并避免一味追求效果,無限制的使用光源和燈具,造成能源浪費。
(3)合理選擇照明光源、燈具和照明方式;有效利用不同光源的顯色指數、燈具的配光曲線以及多變的照明控制方式,達到最佳藝術和視覺效果。
(4)合理確定燈具安裝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以避免光污染和眩光。
(5)慎重選擇彩色光。大型露天體育場在承辦一些重要比賽及演出活動時,會引發短時間內大量觀眾聚集和遣散問題,因此疏散指示及交通信號的突出就顯得尤為重要。另外,在舉辦活動過程中,為了能夠真實反映現場效果,有時還會運用航拍技術。所以在夜景照明設計中,夜景照明所選擇的光色在保證與被照對象和所在區域的特征相協調的同時,不應與交通、航運等標識信號燈造成視覺上的混淆。
(6) 照明設施應根據環境條件和安裝方式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二:立面照明效果設計原則:
1、統一、變化、和諧
(1)統一。強調立面照明的整體美,要按照城市夜景照明的整體規劃要求,規律有序地進行區域或單項立面照明工程。
(2)變化。大到每個區域、每個景區,小到每個單體建筑工程的立面照明燈光配置,都要具有自己的特征,不能雷同。在時間和空間上,它們應該是變化的。照明技法、亮度、色彩的變化,使立面照明顯得生動活潑,充滿活力。
(3)和諧。一個建筑物的立面照明,既要自身協調,也要與周圍燈光環境有一種和諧美。
2、藝術性
建筑物的美學法則就是用點、線、面的幾何形體及其色彩組合規律的表述。立面照明就是用燈光表述建筑物的幾何美、層次感、立體感。
3、特點明顯、重點突出、有豐富文化內涵
(1)個性突出,有明顯的地域性和時代特色。
(2)要了解建筑師的構思與意圖,在立面照明燈光設計中,要進一步闡述和深化建筑物的特征和文化內涵。不能平均使用燈光,要突出重點,充分表現建筑物在陽光下顯現一種獨特的形象特征和藝術美;晚間,要用燈光對建筑物的形象進行再塑造,展現建筑物形象美的另一面。雖然是同一個對象、同一個主題,但陽光與燈光的照射效果是有差別的。
4、明顯對比
突出立面亮度,現周圍燈光環境有明顯的對比。立面色彩也宜有所區別。
5、立體和層次感
燈光的配置是可以設計和創作的,可以在不同部位、不同角度對建筑物進行燈光照射,產生立體感,再塑建筑物的形象美。
6、慎用彩光
彩光具有強烈的情感蘊涵,要根據建筑物的建筑特征及用途,結合外裝飾材料光學性能,選用燈光色彩。一個建筑物的外立面照明燈光色彩不宜過多,若立面色差過大,易造成色彩失衡,損害立體感和建筑物形象。
光源顏色要協調一致,同種同色光源最好采用同一廠家產品。如建筑物與道路緊靠,避免使用與道路照明同樣或類似的光源,以免沒有層次感。
7、照明器材的美觀與隱蔽性
安置在人行道上的燈桿、燈具,要有雅致的造型,它們在白天和夜晚都可以成為街道上的一個小的景觀;安置在地面、建筑物層面或其他構筑物頂面的燈具,要有一定的隱蔽性,不影響行人的觀瞻。
8、綠色照明
立面照明應優先采用建筑自身功能照明。從節能效果看,按墻面燈飾、輪廓照明、內透照明、投光照明的順序選取。
城市建筑物立面照明設計,要在國家標準、規范和政策的指導原則下進行,不采用或少采用大功率投光燈等。定時控制立面照明開燈的時間,選用高光效節能光源、高效率燈具,如
LED投光燈、
LED洗墻燈、LED硬燈條、LED燈帶、高壓鈉燈投光燈、
金鹵燈投光燈等,控制立面照明亮度和溢散光,控制眩光,減少光污染。
綜合上述建筑物立面照明設計原則應突出建筑的功能特點,并考慮建筑主體占地廣、體型龐大等特征,結合建筑物表面色彩,利用光的不同顏色,合理選擇相適宜的視點,使其與建筑物及周邊的廣場、商業等文化環境相協調。立面照明燈具應和建筑立面的墻、柱、檐、窗、墻角或屋頂部分的建筑構件相結合,充分考慮光的投射方向、燈具安裝位置對建筑物和整體藝術效果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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