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一片片住宅小區拔地而起。小區道路照明作為小區生活環境的一部分,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如何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的的要求,使小區路燈設計安全、美觀、節能,是一個不可忽視的課題。
小區燈一般高度在2.5-6米之間,庭院燈風格各異,主要是根據小區風格來選擇庭院燈的種類.還有,小區的庭院燈的主要功能是照明還是裝飾.單頭庭院燈照明正常采用150瓦的鈉燈或者100瓦的節能或者50WLED路燈即可.如果是裝飾,可以采用65W暖光節能燈或者15WLED球泡燈.
根據小區道路的寬度,道路的照度來選擇不同的庭院燈頭(路燈頭),每種燈具設計不一樣,配光曲線特性也不一樣.小區道路路燈可以選擇4米-5米.路燈間距可以選擇10-15米.
根據國家道路照明設計標準居住區道路照明標準規范如下:
1、居住區人行道路的照明水平應符合本標準第3.5.1條的要求;
2、居住區人行道路照明燈具的安裝高度不宜低于3.5m。不應把裸燈設置在視平線上;
3、居住區人車混行道路的照明宜分為兩類,與城市道路相連的居住區道路宜按機動車道路要求提供照明,兼顧行人交通需求,并應符合本標準第3.3.1條的要求;居住區內連接各建筑的道路宜按人行道路要求提供照明,兼顧機動車交通要求,并應符合本標準第3.5.1條的要求;
居住區及其附近道路的照明,應合理選擇燈桿位置、光源、燈具及照明方式,在居住建筑窗戶外表面產生的垂直面照度和燈具朝居室方向的發光強度最大允許值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163的相關規定,必要時應對燈具采取相應的遮光措施。
注:
3.5.1 本條規定了主要供行人和非機動車使用的道路的照明標準值。在作本條規定時,重點參考了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北美照明工程學會(IESNA)、日本、德國、英國等國家和國家組織的照明標準及技術文件。
與2006版標準相比,本次修訂對各級人行道路的照明標準進行了適當調整,其中,路面的照度標準值有所降低,只是將最高級別的照度由20lx降為15lx,而最低級別的照度仍舊維持為5lx。考慮到 金屬鹵化物燈、緊湊型熒光燈、發光二級管等白光光源在此類道路上越來越多的使用,由于人行道路的照度較低,國內外研究成果表明,相比于高壓鈉燈,白光有更好的顯色性,能更容易分別細節,因此,在適當降低照明數量的前提下,并不會影響可見度,還能起到節能和降低光污染的作用,這一點在英國《道路照明設計標準》BS 5489-2013中已有體現。基于這樣的考慮,再結合本次修編時我們對國內道路和交通狀況的調查分析,調查結果表明,目前人行道路照明的平均值普遍偏低,對于那些達到了本標準所提出的數值進行照明設計的道路,完全能滿足行人的需要,因此,本修訂進行了這樣的調整。關于垂直照度的規定,基本上維持與原標準相當的水平,一些數值略有提升,這一方面是考慮到垂直照度涉及行人的人身安全和環境觀察的需要,我們國家的城市道路行人流量比較大,交通構成又比較復雜,根據對國內一些城市的調查,結合國際照明委員會(CIE)等相關文件的內容,做出了這樣的規定。本次修訂中新增加的半柱面照度評價指標,是為了滿足行人面部識別要求的照明指標,對于保障行人的人身安全十分重要,雖然垂直照度對此也有一定的作用,但半柱面照度還是更合適的指標,關于半柱面照度的數值則是參考了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和英國等有關標準文件的規定。
在本次修訂中,增加了眩光限制的內容要求,這樣可以使人行道路照明的效果評價更全面,更能保證行人的舒適和安全。此外,二級發光管光源越來越多地使用在人行道路照明中,其表面的高亮度極易造成眩光干擾,因此很有必要增加眩光限制的要求。通過限制高角度光強來限制眩光是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和許多國家采用的方法,其中數值的規定也是參考了國際照明委員會(CIE)技術文件等資料。